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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8访问次数:
 

各系、室: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我院实习与就业、人才培养与拓宽就业渠道的协调联动、有序衔接,增强人才培养的社会竞争力,特制定《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2.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就业情况是评估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为调动积极性,鼓励全院广大教职员工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和社会资源促进毕业生就业,形成人人关心就业、人人支持就业、人人投入就业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就业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学院每学期对就业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每学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讨就业工作。学院与各系商定具体专业、班级目标就业率,目标就业率完成较好的与评奖评优指标挂钩。

二、全院教职员工各司其责,分工合作,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系主任负责推动本系毕业生就业工作,本科生班主任负责协助推进班级成员就业工作,研究生导师负责联系指导研究生就业工作。

三、辅导员作为就业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学院就业管理、就业服务与指导、就业市场建设等工作。辅导员每周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就业工作进展。

四、毕业班班主任在大四学年应做到“三个一”:每周至少与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联系一次;每月至少下一次学生宿舍;每学期与每名毕业生至少谈话一次。学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

五、论文指导老师应加强与指导学生的联系,并将指导论文和就业指导结合起来,帮助学生顺利毕业和积极就业。

六、学院鼓励广大专任教师积极参与和支持学生就业工作,并对做出贡献的专任教师以年终奖酬金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项目如下:

1成功推荐毕业生就业并签约派遣,给予400/人的奖励,并推荐参评学校“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2、按照要求达到班级目标就业率的,给予班主任500元一次性奖励;班级就业率按要求达到100%,给予班主任1000元一次性奖励。

3、联系就业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并被学校认定为就业基地的,对联系人按照1000/单位进行奖励。

七、本办法由学院办公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 件2: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张  

副组长:镇志勇 张俊飚

成  员:郑炎成   陶建平 包晓岚

任丽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本科生教育中心)

主  任:刘 (兼)

副主任:陈 毕业年级辅导员

  员:各毕业班班主任、全体辅导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学生实习与就业中的各类事项

2.组织开展企业回访,密切与用人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就业、实习、科研基地建设工作。

3.积极发动教职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收集并提供就业信息,推荐毕业生就业,提高学生就业率,提升就业质量。

4.开展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与各班级签订就业目标责任书并负责年度就业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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