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您的位置是: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3访问次数:

为落实人才培养的实习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现将学院2020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17级全体本科生

二、实习时间

2020年5-8月。学生可根据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进行灵活时间安排,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周。

三、实习形式

学生在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开展分散实习。可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1.在当地(村、社区等)就近开展经济社会状况调研和社会民意调查,撰写调研或调查报告。

2.鼓励学生积极联系所在地的镇级以上政府机关和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和工作需要,通过社工服务或行政助理岗位等形式进行教学实习。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可结合个人就业意愿,参加各类企业对外公开组织的实习生招聘,通过实习生岗位的形式进行教学实习。

4.对处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学生和分散实习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学院申请延后至第八学期开学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教学实习,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请流程

1.提交实习申请材料。学生需于正式实习前,将教学实习申请表电子版提交学院邮箱jgjx@mail.hzau.edu.cn。教学实习申请表统一以“专业班级+姓名+学号”(例:农经1701-张三-2017306120012)的形式命名。

2.填报实习基本信息。为便于审核,学生提交实习申请材料后,需同步填报个人实习基本信息。填报链接为:https://jinshuju.net/f/Vm9wrh。

3.学院审核。学院将认真核实实习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若存在申请材料不实等情况,教学实习成绩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五、实习考核

实习结束后,所有参加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附件2)、实习报告(附件3)、实习日志(附件4)等证明材料,学院将根据证明材料,认定教学实习(3063009901)必修学分。学院评选表彰一批教学实习优秀个人,具体申报和评选要求另行通知。

六、实习要求

1.做好实习安全保障。原则上学生不得跨省流动。学生在实习期间,务必遵守实习地和实习单位的安全防疫要求,积极主动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学生及家长应认真核实实习单位实习岗位的合法性,确保实习期间学生自身安全;在条件允许和实习单位认可的情况下,学生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灵活方式进行。

2.利于发挥专业所学。学生选择的实习岗位应尽可能与所学专业相匹配,建议学生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尝试上市公司等知名企业的实习岗位,充分发挥个人的专业所学,努力在实习中增长才干、锤炼素质。

3.遵守实习纪律规定。所有参加教学实习学生,应全面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4.加强过程指导监督。各系应及时建立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和分散实习群,做到每名学生均有实习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的责任,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及时给予学生专业指导,通过过程监督保证实习的真实性。

七、其他说明

1.学院统一为实习学生购置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2.学生对以上实习安排如有疑惑,可及时向学院老师咨询反馈。联系人:时老师,电话027-87282246;王老师,电话027-87284120。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5月23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本科生教学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教学实习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教学实习报告.doc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实习日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