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遴选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学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国顺 李谷成
成员:青 平 刘三宝 于久霞 罗小锋 颜廷武 项朝阳
张俊飚 祁春节 陶建平 严奉宪 熊 航 熊 涛
曾 光 包晓岚 包玉泽 洪宪培
秘书:徐嘉楠 乔学琴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罗小锋 刘三宝
成员:熊 涛 曾 光 包晓岚 包玉泽 洪宪培 徐嘉楠 乔学琴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生毕业要求),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35%以内(张之洞班(文管)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须在班级前60%);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45%;
(5)修读完成《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3门课程,且考试通过;
(6)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2.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计算其专业综合成绩时可给予相应加分(具体加分参照标准见附件1)。
(1)学术成果: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
(2)学科竞赛:作为团队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其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成绩=GPA+加分/100。
三、指标分配
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推免生推荐指标总数共99个,按照专业学生规模、“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学风建设等情况设定推荐指标。
1.专业基础指标(74个)
各专业按照学生人数的10%测算推免指标,张之洞班(文管)按照学生人数的50%测算推免指标。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会计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每个专业点奖励1个推免指标。若专业基础指标剩余,则顺延至学风建设奖励指标。
专业名称 |
专业学生 人数 |
专业基础 指标数 |
备注 |
农林经济管理 |
72 |
8 |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1个指标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3 |
4 |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1个指标 |
经济学 |
73 |
7 |
|
经济统计学 |
72 |
7 |
|
工商管理 |
25 |
3 |
|
会计学 |
69 |
8 |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1个指标 |
财务管理 |
71 |
7 |
|
人力资源管理 |
60 |
6 |
|
市场营销 |
58 |
7 |
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奖励1个指标 |
小计: |
533 |
57 |
|
张之洞班(文管) |
33 |
17 |
|
合计 |
566 |
74 |
|
2.“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指标(不超过13个)
为加强学院“双一流”学科建设,促进学生本硕贯通培养,学院设置“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指标,用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有志于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且“达尊班”终期考核总分在80分以上的第三期“达尊班”学员。
3.学风建设奖励指标(不少于12个)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营造浓醇学习氛围,按照经济学大类、工商管理大类学生规模设定学风建设奖励指标。具体指标数根据专业基础指标和“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指标推免名单确定情况、学科大类学生人数规模予以分配。
4.其他专项计划推免指标
研究生支教团、“2+2”辅导员等推免专项计划推免由学校相关单位制定方案并实施,指标单列。财务管理1902班申报毕业班学风建设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班级,具体奖励指标视评审结果而定。
四、推荐名单确定
学院根据推免申请人的专业综合成绩或“达尊班”终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申请人的推免资格及指标类别。
1.专业基础指标名单。根据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各专业推免指标数确定推免资格。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GPA高者优先;GPA相同,则专业必修课平均分高者优先。
2.“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指标名单。按照第三期“达尊班”终期考核排名结果,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推免资格。其中,符合专业基础指标申报条件的,使用专业基础指标推免。
3.学风建设奖励指标名单。其他申请人根据其所在学科大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推免资格。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GPA高者优先;GPA相同,则专业必修课平均分高者优先。
五、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于2022年9月15日(周四)21: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人文楼附楼A202办公室徐嘉楠老师处,包括:
(1)《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
(2)学习成绩单;
(3)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或小语种等级考试成绩单;
(4)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及本人著作文章);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交复印件,则需将证书正反面复印)。
提交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放置于透明档案袋中。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630409@qq.com,命名格式:(推免)专业班级+姓名。
六、工作时间安排
1.2022年9月13日-9月15日,学生填报申请,提交审核材料。
2.2022年9月16日-9月17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审核鉴定,组织有学术成果和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公开答辩,并公示具体加分情况。
3.2022年9月17日,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和公告栏公示3天。
4.2022年9月19日,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监督管理
1.规范管理。学院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严格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及相关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实行回避制度,如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须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须主动报备;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信息公开。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开信息,经过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主动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3.接受申诉。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申诉电话: 027-87280381;027-87280195。
学院申诉邮箱:qiaoxueqin@mail.hzau.edu.cn。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542(本科生院),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信访举报监督平台:http://jbts.hzau.edu.cn/。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加分条件参照标准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