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人才培养的实习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促进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现将2024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21级全体本科生
二、实习时间
7月-9月(不少于4周)
三、实习形式
(一)学院集中实习
1.学院根据学生专业与教学实习基地岗位需求,采取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配备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
2.实习期间,由“双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安全与实习指导工作。学生需按照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实习。
(二)自主分散实习
学生可以参加各大名企全国范围内对外公开统一举行的暑期实习生招聘,被招聘单位成功录取的学生,可按照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自主分散实习。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要求如下:
1.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须与专业相匹配,且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实习招聘。
2.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学生需提供《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实习单位招聘通知、录取通知,将以上三项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人文楼A209)。
(2)申请时间:4月1日-6月1日
3.审核公示:学院统一审核并定期公示,公示时间如下:
审核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
▲若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四、实习运行管理
1.学院应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管理系统)落实实习教学任务、排课、选课,所有实习指导教师进课表,做到指导教师、实习时间、实习地点“三落实”、进课表;以系为单位于实习开始前2周将实习计划报备学院,所有实习教学应开展学生教学质量评价。
2.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实习,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关注学生心理状况。
3.教学实习通过“智慧实践教学一体化平台——智慧实习”进行教学过程管理,每位实习指导教师和校外实习学生及时登录平台,按照平台模块要求,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学院在实习开始至少2周前在“智慧实践教学一体化平台——智慧实习”中创建实习计划,指导教师应及时登录平台在所负责的实习计划中设置实习项目和实习要求(具体操作见附件5),要求如下:
(1)设置任务要求:实习期间,实习学生每日签到一次,实习结束后要在平台上传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指导教师每日现场签到(包括实习点抵达日和离开日),实习指导工作量以现场签到数据为依据。
(2)周志、日志的完成情况和篇数及字数要求由指导教师根据实习教学大纲进行合理设定,一般实习日志不得少于28篇,字数不少于100字/篇。
(3)指导教师在平台设置实习项目时,必须填写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及实习要求。
(4)成绩鉴定规则设置。成绩鉴定时一般只需打分即可,不必填评语,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在平台系统设置时勾选“指导教师评价”即赋权指导教师负责。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实习成绩由实习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组成,过程考核占比60%、结果考核占比40%。过程考核可根据学生实习签到、实习工作表现、周日志完成情况、实习单位意见等评定,结果考核根据学生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汇报等评定。
(5)学生应在平台提交周、日志和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指导教师在平台上审阅周日志和实习总结报告。实习结束后,可以从平台中导出学生的实习成绩并上传至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管理系统)。
(6)智慧实践教学一体化平台——智慧实习登录网址:https://shijian.hzau.edu.cn/(也可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智慧实践教学一体化”方式登录),教师登录账号为12位数工号,初始密码工号后6位;学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后6位,首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各自密码。
五、实习要求
1.做好实习安全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务必遵守实习地和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学生及家长应认真核实实习单位实习岗位的合法性,确保实习期间学生自身安全。
2.遵守实习纪律规定。所有参加教学实习学生,应全面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3.加强过程指导监督。各系应及时建立专业实习指导教师和教学实习群,做到每名学生均有实习指导教师,明确指导教师的责任,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动态,及时给予学生专业指导,通过过程监督保证实习的真实性。
六、其他说明
1.学院统一为实习学生购置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2.学生对以上实习安排如有疑惑,可及时向学院老师咨询反馈。联系人:时老师,电话027-87282246;米老师、彭老师,电话027-87286909。
附件: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本科生教学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实习总结报告模板.docx
附件3:本科生教学实习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4:智慧实习学生使用手册.pdf
附件5:智慧实习指导老师使用手册.pdf
经济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