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学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成绩优先、遵循志愿 ”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5日—12月9日。公示期内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9日12:00前向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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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经济管理学院2024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表.pdf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