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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0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指导计划》相关要求,现将2016级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实习对象

2016级全体本科生

二、实习时间

1-5

三、实习形式

自主实习

四、相关要求

1.毕业实习单位不做统一安排,学生根据个人的毕业去向选择实习单位实习。

2.毕业实习指导老师即为学生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请各位同学保持与指导老师的联系。

3.毕业实习结束后,请根据《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提交材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考核登记表》(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报告》(附件2

2)提交时间:531

3)提交要求:考核登记表、实习报告均需实习指导老师批阅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副楼A209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的必要环节,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经济管理学院

20191230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