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工作标准不降、论文质量不减、学生毕业不延”的目标,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进度安排
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要求,依托学校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全过程在线管理,具体进度安排:
1.中期检查阶段(4月20日-27日前):完成中期检查汇报,并在系统中提交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在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审核。
2.论文定稿提交阶段(6月3日前):5月20日前学生完成论文撰写,并提交指导教师进行论文的审阅和指导学生修改完善,6月3日前由学生在系统中提交论文定稿。
3.论文检测及答辩资格审核阶段(6月4日-1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查重检测和答辩资格审查。
4.评阅及答辩分组阶段(6月12日-16日前):完成评阅老师分配和论文评阅,及答辩分组。
5.答辩阶段及成绩录入阶段(6月17日-20日前):完成答辩与成绩评定及成绩录入。
6.评优归档阶段(6月23日前):完成论文创新奖推荐和论文修改后定稿材料网上归档。
二、有关工作安排
1.位论文指导与撰写
指导教师可通过论文管理系统、QQ、微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加强日常指导和过程管理,督促学生开展外文翻译、文献阅读及学士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工作。
2.论文查重检测
为强化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杜绝抄袭、剽窃,提高学士学位论文质量,2020届全体本科生的学位论文均须通过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查重系统检测。所有论文答辩以后提交,均再进行最终检测,凡文字复制比超过20%,则论文成绩记0分。推荐创新奖论文的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如下:
检测结果(R) |
处理办法 |
文字复制比:R≤20% |
通过检测,正常答辩。 |
文字复制比:20%<R≤30% |
疑似有抄袭现象,修改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允许答辩。 |
文字复制比:30%<R≤50% |
疑似有严重抄袭现象,修改后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可申请参加二次答辩。 |
文字复制比:R>50% |
有严重抄袭现象,取消年度答辩资格,论文成绩记0分。 |
3.答辩资格审核
学生答辩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在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指导下,由指导教师开展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小组进行复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
4.评阅与答辩
通过指导教师答辩资格审查的论文,应该提交评阅老师评阅。应严格按论文评阅答辩程序及实施办法要求组织评阅、公开示范答辩及分组答辩工作,严格过程管理,客观公正评分。二次答辩时要求答辩时间间隔2周左右。
5.论文成绩计算办法
原则上论文成绩由平时成绩(占比30%)、评阅成绩(占比10%)、答辩成绩(占比60%)组成,分别由指导教师、评阅老师和答辩组秘书录入系统。平时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论文全过程表现评定,包括考勤、开题、中期检查等,建议比例为4:3:3,具体规则由指导教师自主确定,指导教师只打总分。学生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不通过者,则平时成绩最多记60分。学生平时成绩得分低于50分,则答辩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各专业需要调整论文成绩构成比例的需提前报本科生院备案。
6.论文成绩录入
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老师、答辩秘书及时录入,系统自动生成综合成绩。指导教师应在资格审查阶段(6月12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平时成绩和意见录入,并审核答辩资格。评阅老师应在评阅阶段(6月16日前)登录系统查看论文,完成评阅成绩和评阅意见录入。答辩组秘书应在答辩阶段(6月20日前),完成了论文答辩以后,及时登录系统提交成绩和答辩意见。论文成绩是学生毕业审核和学位证书打印的重要依据,录入拖延将影响学生证书打印、发放等后续工作。
7.论文修订存档
通过答辩的学生在系统上传本人的答辩记录,并根据记录的答辩意见对论文等材料进行修改,论文定稿后上传系统检测保存。电子文档材料包括封面、目录、中文题目、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英文题目、英文摘要和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等。完成上述修订、存档工作后学生方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8.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
学院择优推荐参评校级优秀论文,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毕业生总人数的4%。学校将组织专家按照学士学位论文创新奖的实施办法,评选学士学位论文创新奖。所有推荐针对学院推选的优秀论文,学校会组织专家集中复查,如发现存在问题较大,未达到优秀论文标准的情况,将校内通报处理。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对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组织领导。毕业论文是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关键性环节,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密切关注工作进展和工作质量,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学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照计划稳步推进。
2.强化对学士学位论文的过程性管理。学院充分利用管理系统强化过程监控,严格学生过程管理,确保论文中期检查、论文检测、评阅、答辩、成绩评定以及推优等关键环节执行到位。
3.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学院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组织师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年6号),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做好学士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教育与管理。
4.严格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制。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对学生外文翻译、论文撰写的指导和评阅,严格做好答辩资格审查工作。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及时与学生交流思想,加强心理疏导,引导学生做好疫情防控,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5.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极少数无法利用论文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完成论文指导的学生,应由指导教师做好统计并报学院备案,返校后进行帮扶,确保所有学生如期完成学士学位论文、按期毕业。
联系人:时林
联系方式:87282246或1026077395@qq.com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doc
附件3: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通知.doc
附件4:华中农业大学2020届学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通知及工作手册.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