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经济管理学院 2021 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等文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实际,现就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专业水平、创新能力等素质。
2.坚持阳光招生。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实现阳光招生。
3.坚持安全第一。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考核工作。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考核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学科点相关责任人和学术带头人为成员。
2.成立专家考核小组。专家考核小组由7名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设组长1人。拟报考导师可以参与考核,但不参与投票。
3.成立考核录取工作督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教工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4.考生申诉受理。考生如对考核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在考核成绩公示后48小时内提出复议申请或申诉。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027-87280195,联系邮箱 lsb@mail.hzau.edu.cn 。
三、工作安排
1. 招生指标数
学院2021年博士总指标数39个,转博指标与公开招考博士生指标统筹使用,本次公开招考7人。
2. 具体安排
笔试:5月10日 上午9:00-11:00; 地点:三教C301
面试:5月10日 下午14:30-18:00 地点:三教C102 C103
3. 考核形式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四、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学科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报名材料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硕士成绩和科研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不超过招生人数 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示。
2.签订承诺书。参加复试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通过复试的应签订入学承诺书。
3.学科考核。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外语水平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外语水平考核通过面试进行。
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的宽度和深度以及灵活运用能力。专业基础考核通过笔试进行,包含现代经济学、管理学和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知识综合科目,笔试时间2小时。
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学术志趣、学术能力、科研水平、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质等。考生需进行10分钟PPT汇报和20分钟综合答辩。PPT汇报主要展示个人学习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和未来读博计划等,综合答辩环节考生须回答学科专家考核小组提出的不少于3个问题,考核专家根据考生应考表现、独立做出评价。
4.成绩构成
学科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百分制评分考核,按照外语考核占20%、专业基础考核占30%、综合能力考核占5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考生任一单项成绩低于 60 分(百分制)者,不予录取。
5.确定拟录取名单
依据考生总评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指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说明
1.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招生流程的下一步程序。
2.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学院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考核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和“随机抽取考核试题。
3.凡资格审查和复试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代考、舞弊或其它违规行为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学校不收取“申请-考核”相关费用。
5.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6.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并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8.考核工作联系人:乔学琴,联系电话:027-87284106。考核工作联系QQ群:970661966,考生以实名进群。
9.以上通知若有变化,以最新变化为准,学院将在第一时间通过官网通知。近期请密切关注官网资讯。
附:
1. 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
2.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