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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农业大学第六届先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24访问次数:

各基层工会、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凝聚女教职工力量,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深入推动女教职工素质提升、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半边天”的优势和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华中农业大学第六届先进女教职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对象

全校拟评选先进女教职工10名左右。

参评对象为在校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在职女教职工,曾获评先进女教职工的个人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于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锐意进取,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教书、管理、服务育人成绩突出,较好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三)热忱奉献、团结同志,积极参加群众性、公益性活动,在职工中享有良好声誉。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可推荐12名候选人,在岗女职工人数达50人以上的基层工会可推荐2人。候选人名单须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定,229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报校工会(行政楼431室,电话:87282007,联系人:武文军;申报表、申报人生活照片电子版发邮箱:gh@mail.hzau.edu.cn)。逾期未报,视作自行放弃。

(二)评审。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评审。

(三)表彰。2016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培育树立女职工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创造新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第六届先进女教职工申报表

工会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

      妇女委员会

                2016年223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第六届先进女教职工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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