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您的位置是: 首页 > 学生事务 > 研究生 > 正文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6-01-06访问次数: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系统推进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培育富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自主学习力、实践创新力、数智创造力、全球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素质及表现的评价,测评结果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毕业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量化评分、综合测评,建立以激励为主导,奖惩结合,全面、客观、公正的实施办法。

二、指标体系

1.政治思想及日常学习行为表现

内容: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和奖惩情况。

2.学术科研

内容:在各级各类期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

3.学科竞赛

内容:参加当年《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赛事指导目录》内的学科竞赛、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情况。

4.课外活动

内容:参加“两季三节”课外文艺、体育和耕读教育活动情况,促进师生融乐、激活校园创意、体验生活美学。

5.社会工作与宣传工作

内容:在校院研究生学生组织担任学生骨干,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等。

三、几点说明

1.学年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2.获奖成果以颁奖文件或证书的日期为准,发表文章以正式刊发日期为准(含在线公开发表,具有doi号),同一篇文章只计算一次。同一作品(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3.参评文章(成果)署名的第一作者单位须为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一作与独立一作等同

4.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会议照片、新闻稿、论文集复印件等材料,否则不予加分。如参会论文已正式发表,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附:学年综合测评参考体系

类别

内容

分值

备注

政治思想及日常学习行为表现

学习成绩平均分

(学业标准分平均分)

60分,该学年各门必修课程分与该门必修课程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必修课程学分总和*60%

开设必修课学年适用。

同一专业班级所有学生修读课程视作必修课。

学年中有课程考试旷考记录、学位课程不及格记录,当前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未能通过,硕士“三中不合格”,学业奖学金等级自动降为丙等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

一年级1分/次

上限20分

以校园卡、签到等考勤记录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国外访学或者联培学生以所在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其他年级3分/次

上限60分

受到行政处分者

警告

-5分

宿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以学校、学院通报情况为准。研习室管理办法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人文社科楼研习室管理办法》执行

宿舍、工位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严重警告

-10分

记过

-15分

留校察看

-20分

受到通报批评者

学校

-3分

学院

-1分

旷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含党团活动、班级活动)等

-0.5分/次

宿舍工位使用违规电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违反相关规定

-1分/次

宿舍、工位卫生情况差

-0.5分/次

研习室违反相关规定扣分

参见备注

受到国家级表彰

15分

本学年度内受到各级党、政、团和学联组织(学校各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除外)表彰的奖励分。

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的表彰,按其最高级别荣誉加分,不累加。

星级寝室评选结果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学年中每评为一次星级寝室记0.5分,可累加,该分数上限为5分。

受到省部级表彰

10分

受到地市级表彰

5分

受到校级表彰

3分

受到学院通报表扬

1分

宿舍评为星级寝室

0.5分/(次·人)

学术科研

在T类期刊发表论文

100分/篇

本学年度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所获奖励分。

第一作者加相应的满分,第二作者加1/2的分数,第三作者及以后和通讯作者不记分

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入库参照“普通期刊(仅针对党建思政类)记分,获评“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参照“在C类期刊仅对于5年本学科JCR排名后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记分。

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

A+类80分/篇

A类60分/篇

A-类50分/篇

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

B+类40分/篇

B类30分/篇

B-类20分/篇

在C类期刊仅对于5年本学科JCR排名后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

10分/篇

核心期刊(知网标识)、C扩

6分/篇

普通期刊(仅针对党建思政类)

5分/篇

国家级报纸(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以及相应新媒体平台)上发表学术文章

10分/篇

省部级报纸《湖北日报》等省级日报上发表学术文章

6分/篇

【一级会议】国际学术会议:在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多次在境外举办但本次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国际会议要求论文和报告必须是全英文),以及: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管理学年会、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年会。

【二级会议】全国学术会议:由全国一级学会举办,或985、211高校相关学院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博士生论坛。

【三级会议】其它学术会议:不属于一级会议或二级会议定义的其它学术会议和研究生论坛。

一级会议5分/次

二级会议3分/次

三级会议1分/次

会议级别以学院规定为准。根据“无报告不加分”的原则,报告人为第一作者加相应的满分,第二作者加1/2的分数。一次会议只能一人加分。同年同一论文(不区分中、英文)在不同会议报告取最高分。会议论文评奖不加分。

硕士一年级加分上限为20分,硕士二、三年级加分上限为30分,博士无上限。

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教材

0.5分/1万字

由主编出具书面证明,附教材封面和编委名单复印件。该项向下取整加分,上限为5分

学科竞赛

奖项级别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本学年度内参加上级组织、学校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所获奖励分(原则上以当年《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赛事指导目录》为准,其它竞赛不加分)。

比赛若只设优秀奖,优秀奖奖励分的对应分值为相应级别一三等奖的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按照证书或有效证明上的排名顺序,团队前名成员分别按照对应分值的100%、90%、80%、70%、60%50%进行加分,第名及以后不加分

同一竞赛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该项加分上限为30分。

国家级

部省级

校地级

国家级

部省级

校地级

一等奖/金奖

20

14

6

14

8

4

二等奖/银奖

18

10

4

10

6

3

三等奖/铜奖

15

8

2

8

4

2

优秀奖

10

4

1

4

2

1

课外活动

竞赛

名次级别

本学年度内积极参加政府、高校、学会等权威单位组织的文体赛事

比赛若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分对应分值为:

一等奖对应相应级别第1名的分值;

二等奖对应相应级别第2、3名的平均分值;三等奖对应相应级别第4、5、6名的平均分值;优秀奖对应相应级别第7、8名的平均分值;比赛若只设优秀奖,优秀奖奖励分的对应分值为相应级别1-8名的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对个人减半计分。

同一学年度同一竞赛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

该项加分上限为15分。

国家级

12

11

10.5

10

9.5

9

8.5

8

部省级

8

7

6.5

6

5.5

5

4.5

4

校地级

4

3.5

3

2.5

2

1.5

1

0.5

社会工作与宣传工作

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1000字以上3分/篇,500字以上2分/篇,200字以上1.5分/篇,200字以下1分/篇

本学年度内在校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通讯、消息等作品的奖励分。

校级媒体包括南湖新闻网、研究生院网站和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等。

校级各部门主办的媒体包括悦青媒和华农鑫巴等。

院级媒体包括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红微在线、狮山红叶、华中农业大学MBA、狮山马克汀、狮山农经和狮山育财荟。

新闻稿分以下两种情形加分:

①无图片仅为文字稿,文字满分为新闻稿相应级别分数。

②图文并茂,则文字和图片的满分分别为新闻稿相应级别分数的60%和40%。

同一作品同一活动在不同级别的报刊上发表,取其最高分,不累加。在学校学院各级宣传类组织工作的同学减半加分。

文字稿多作者的,第一作者计文字部分满分,第二作者以1/2计,第三作者以1/3计,第四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图片多摄影记者的,每人按照图片满分/新闻稿照片数目*该同学摄影数目。

该项加分上限为6分。

在省部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1000字以上2分/篇,500字以上1.5分/篇,200字以上1分/篇,200字以下0.8分/篇

在地市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1000字以上1分/篇,500字以上0.8分/篇,500字以下0.5分/篇

在校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1.5分/篇

在校级各部门主办的媒体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1分/篇

在院级媒体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0.5分/篇

考核情况

优秀

合格

在岗位上工作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数/10*该级别分数”确定综测分。

身兼多职者,取最高分,不累加。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以上

15分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全年

14

13

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全年

12分

11分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院党支部书记、班长、支书全年

10分

9分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全年

8分

7分

党支部委员全年

6分

5分

















注:在上述参考体系未找到对应相应条款的,由学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