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6年1月修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系统推进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改革,培育富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自主学习力、实践创新力、数智创造力、全球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实施办法
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在读期间个人素质及表现的评价,测评结果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毕业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通过量化评分、综合测评,建立以激励为主导,奖惩结合,全面、客观、公正的实施办法。
二、指标体系
1.政治思想及日常学习行为表现
内容: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参与和奖惩情况。
2.学术科研
内容:在各级各类期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
3.学科竞赛
内容:参加当年《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赛事指导目录》内的学科竞赛、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情况。
4.课外活动
内容:参加“两季三节”课外文艺、体育和耕读教育活动情况,促进师生融乐、激活校园创意、体验生活美学。
5.社会工作与宣传工作
内容:在校、院研究生学生组织担任学生骨干,在各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等。
三、几点说明
1.学年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表现进行评价(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
2.获奖成果以颁奖文件或证书的日期为准,发表文章以正式刊发日期为准(含在线公开发表,具有doi号),同一篇文章只计算一次。同一作品(项目)参加不同比赛获奖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
3.参评文章(成果)署名的第一作者单位须为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共同一作与独立一作等同。
4.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会议照片、新闻稿、论文集复印件等材料,否则不予加分。如参会论文已正式发表,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附:学年综合测评参考体系
类别 | 内容 | 分值 | 备注 |
政治思想及日常学习行为表现 | 学习成绩平均分 (学业标准分平均分) | 60分,该学年各门必修课程分与该门必修课程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必修课程学分总和*60% | 开设必修课学年适用。 同一专业班级所有学生修读课程视作必修课。 学年中有课程考试旷考记录、学位课程不及格记录,当前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未能通过,硕士“三中不合格”,学业奖学金等级自动降为丙等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 | 一年级1分/次 上限20分 | 以校园卡、签到等考勤记录或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国外访学或者联培学生以所在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为准。 |
其他年级3分/次 上限60分 |
受到行政处分者 | 警告 | -5分 | 宿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违反相关规定情况以学校、学院通报情况为准。研习室管理办法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人文社科楼研习室管理办法》执行。 宿舍、工位发生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
严重警告 | -10分 |
记过 | -15分 |
留校察看 | -20分 |
受到通报批评者 | 学校 | -3分 |
学院 | -1分 |
旷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含党团活动、班级活动)等 | -0.5分/次 |
宿舍、工位使用违规电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违反相关规定 | -1分/次 |
宿舍、工位卫生情况差 | -0.5分/次 |
研习室违反相关规定扣分 | 参见备注 |
受到国家级表彰 | 15分 | 本学年度内受到各级党、政、团和学联组织(学校各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除外)表彰的奖励分。 同一事迹获不同级别的表彰,按其最高级别荣誉加分,不累加。 星级寝室评选结果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学年中每评为一次星级寝室记0.5分,可累加,该分数上限为5分。 |
受到省部级表彰 | 10分 |
受到地市级表彰 | 5分 |
受到校级表彰 | 3分 |
受到学院通报表扬 | 1分 |
宿舍评为星级寝室 | 0.5分/(次·人) |
学术科研 | 在T类期刊发表论文 | 100分/篇 | 本学年度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所获奖励分。 第一作者加相应的满分,第二作者加1/2的分数,第三作者及以后和通讯作者不记分。 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入库参照“普通期刊(仅针对党建思政类)”记分,获评“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参照“在C类期刊(仅对于5年本学科JCR排名后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记分。 |
在A类期刊发表论文 | A+类80分/篇 A类60分/篇 A-类50分/篇 |
在B类期刊发表论文 | B+类40分/篇 B类30分/篇 B-类20分/篇 |
在C类期刊(仅对于5年本学科JCR排名后50%的SCI期刊)发表论文 | 10分/篇 |
核心期刊(知网标识)、C扩 | 6分/篇 |
普通期刊(仅针对党建思政类) | 5分/篇 |
国家级报纸(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经济日报》,以及相应新媒体平台)上发表学术文章 | 10分/篇 |
省部级报纸(《湖北日报》等省级日报)上发表学术文章 | 6分/篇 |
【一级会议】国际学术会议:在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多次在境外举办但本次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国际会议要求论文和报告必须是全英文),以及: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管理学年会、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年会。 【二级会议】全国学术会议:由全国一级学会举办,或985、211高校相关学院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博士生论坛。 【三级会议】其它学术会议:不属于一级会议或二级会议定义的其它学术会议和研究生论坛。 | 一级会议5分/次 二级会议3分/次 三级会议1分/次 | 会议级别以学院规定为准。根据“无报告不加分”的原则,报告人为第一作者加相应的满分,第二作者加1/2的分数。一次会议只能一人加分。同年同一论文(不区分中、英文)在不同会议报告取最高分。会议论文评奖不加分。 硕士一年级加分上限为20分,硕士二、三年级加分上限为30分,博士无上限。 |
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教材 | 0.5分/1万字 | 由主编出具书面证明,附教材封面和编委名单复印件。该项向下取整加分,上限为5分。 |
学科竞赛 | 奖项级别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本学年度内参加上级组织、学校及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所获奖励分(原则上以当年《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赛事指导目录》为准,其它竞赛不加分)。 比赛若只设优秀奖,优秀奖奖励分的对应分值为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按照证书或有效证明上的排名顺序,团队前六名成员分别按照对应分值的100%、90%、80%、70%、60%、50%进行加分,第七名及以后不加分。 同一竞赛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该项加分上限为30分。 |
国家级 | 部省级 | 校地级 | 国家级 | 部省级 | 校地级 |
一等奖/金奖 | 20 | 14 | 6 | 14 | 8 | 4 |
二等奖/银奖 | 18 | 10 | 4 | 10 | 6 | 3 |
三等奖/铜奖 | 15 | 8 | 2 | 8 | 4 | 2 |
优秀奖 | 10 | 4 | 1 | 4 | 2 | 1 |
课外活动 竞赛 | 名次级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本学年度内积极参加政府、高校、学会等权威单位组织的文体赛事。 比赛若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奖励分对应分值为: 一等奖对应相应级别第1名的分值; 二等奖对应相应级别第2、3名的平均分值;三等奖对应相应级别第4、5、6名的平均分值;优秀奖对应相应级别第7、8名的平均分值;比赛若只设优秀奖,优秀奖奖励分的对应分值为相应级别1-8名的平均分值;集体竞赛项目对个人减半计分。 同一学年度同一竞赛项目、作品获不同等级的奖励取其最高分,不累加。 该项加分上限为15分。 |
国家级 | 12 | 11 | 10.5 | 10 | 9.5 | 9 | 8.5 | 8 |
部省级 | 8 | 7 | 6.5 | 6 | 5.5 | 5 | 4.5 | 4 |
校地级 | 4 | 3.5 | 3 | 2.5 | 2 | 1.5 | 1 | 0.5 |
社会工作与宣传工作 | 在国家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 1000字以上3分/篇,500字以上2分/篇,200字以上1.5分/篇,200字以下1分/篇 | 本学年度内在校内外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其他媒体上发表小说、诗歌、散文、通讯、消息等作品的奖励分。 校级媒体包括南湖新闻网、研究生院网站和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等。 校级各部门主办的媒体包括悦青媒和华农鑫巴等。 院级媒体包括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网、红微在线、狮山红叶、华中农业大学MBA、狮山马克汀、狮山农经和狮山育财荟。 新闻稿分以下两种情形加分: ①无图片仅为文字稿,文字满分为新闻稿相应级别分数。 ②图文并茂,则文字和图片的满分分别为新闻稿相应级别分数的60%和40%。 同一作品、同一活动在不同级别的报刊上发表,取其最高分,不累加。在学校学院各级宣传类组织工作的同学减半加分。 文字稿多作者的,第一作者计文字部分满分,第二作者以1/2计,第三作者以1/3计,第四作者及以后不加分 图片多摄影记者的,每人按照图片满分/新闻稿照片数目*该同学摄影数目。 该项加分上限为6分。 |
在省部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 1000字以上2分/篇,500字以上1.5分/篇,200字以上1分/篇,200字以下0.8分/篇 |
在地市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 1000字以上1分/篇,500字以上0.8分/篇,500字以下0.5分/篇 |
在校级媒体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 1.5分/篇 |
在校级各部门主办的媒体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 1分/篇 |
在院级媒体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 0.5分/篇 |
考核情况 | 优秀 | 合格 | 在岗位上工作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数/10*该级别分数”确定综测分。 身兼多职者,取最高分,不累加。 |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以上 | 15分 |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主席团成员全年 | 14分 | 13分 |
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全年 | 12分 | 11分 |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各部门负责人、院党支部书记、班长、支书全年 | 10分 | 9分 |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院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全年 | 8分 | 7分 |
党支部委员全年 | 6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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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上述参考体系未找到对应相应条款的,由学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