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您的位置是: 首页 > 学生事务 > 研究生 > 正文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17-09-18访问次数:

                                                   

为拓宽我院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术会议活动,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和《经管学院研究生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综测加分奖励。

二、研究生在收到参会通知之后,应及时向学院登记会议信息并认定会议级别。登记信息包括:

1、会议名称、举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

2、参会论文题目;

3、是否在会上做大会报告或分会场报告;

4、非寒暑假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三、研究生参会期间,应积极与本学科的专家学者进行交流。同时,保留好会议论文集、会议指南等会议材料,并拍摄参会和作报告的照片以便留存。

四、会议结束返校后,应在一周之内向学院汇报会议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1、会议论文或摘要复印件(包括论文集封面、目录和论文部分);

2、进行学术报告的证明材料(会议指南、做学术报告的照片等);

3、一篇学术会议新闻稿(南湖新闻、校研究生网、学院网站、研究生园地或其它新闻媒体)

五、学院每季度末发布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情况,并予以公示。

六、研究生做分会场报告的,加综测原分数的1.5倍;做大会报告的,加综测原分数的2倍。学术会议中颁发的论文奖,不参与综测加分。

参会文章已公开发表的,不能重复加分

未按要求登记认定的,综测不予以加分。

经济管理学院

20141027

附:学术会议分级细则

1、一级会议:国际学术会议

在境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或多次在境外举办但本次在境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国际会议要求论文和报告必须是全英文),以及:

中国经济学年会  中国管理学年会  中国留美经济学会年会

2、二级会议:全国学术会议

由全国一级学会举办,或985、211高校相关学院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全国性博士生论坛。

3、三级会议:其它学术会议

不属于一级会议或二级会议定义的其它学术会议和研究生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