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华中农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作方案。
一、接收计划
2026年学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直博生。
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81人左右,接收直博生5人左右。各类型研究生总指标数以2026年具体下达指标为准。各学科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确定。学院接收推免生学科如下:
一级学科 | 招生专业 | 类别 |
农林经济管理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120302林业经济管理 1203Z2 农业贸易与金融 1203Z4 中小企业管理 1203Z5 农村与区域发展 | 直博生 |
应用经济学 | 020204金融学 020205产业经济学 020209数量经济学 | 学术型硕士 |
工商管理学 | 120201会计学 120202企业管理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学术型硕士 |
农林经济管理 | 120301农业经济管理 120302林业经济管理 | 学术型硕士 |
农业 | 095137 农业管理 | 专业型学位 |
会计 | 125300 会计 | 专业型学位 |
二、接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获得目前就读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好的科研潜质、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五)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学生优先;非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数理和经济学或管理学基础。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报考流程
(一)预报名。拟报考我院2026年推免生的应届毕业生(含夏令营优秀营员)登录华中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进行预报名。时间:9月9日-9月14日24:00前。
(二)资格审查。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审查通过考生加入推免接收QQ群(群号:1062013219)时间:9月17日12:00前。
(三)复试材料。审查通过考生(含夏令营优秀营员)将复试申请表(附件1)上传至【腾讯文档】HZAU-经管2026年推免生复试考核https://docs.qq.com/form/page/DT2Z2ZURFdVpHaE9p 。直博生还须提交2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高级职称老师的书面推荐信(附件2)。
四、复试考核
(一)考核形式
复试考核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9月19日直博生复试,9月20日硕士生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包括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社会实践以及人文素养等。
2.专业素质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专业学习、科研活动,个人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英语提问,考生需用英语回答问题。
(四)成绩核算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占比40%、专业素质考核占比40%、外语考核占比20%。
(五)拟接收
学院根据复试考核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由高到低择优选拔,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国家推免系统接收录取
(一)取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报考志愿。
(二)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分别发送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确认“同意复试”和“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超过时间未正式填报志愿或者逾期不确认待录取,视为放弃资格,学院将按照复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录取,额满为止。
(三)公布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推免生计划数和“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情况,确定2026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
(四)双向互选。拟录取的推免生根据个人学术志趣填报导师志愿,导师结合申请人综合评价及招生计划确定录取结果。
(五)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六、奖励政策
(一)推免生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二)推免生可自愿申请“直博生”资格,学院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择优选拔。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三)资助国(境)外3个月以上访学和联合培养,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学术项目训练。
(四)提供申报各级科研项目和创新计划的经费资助。
(五)本校推免学生可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认定相应学分。
(六)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七、组织管理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学位点责任人、系主任为成员。
2.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学科组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资料进行复核,成员不少于5人。
3.推免复试专家小组。按一级学科组织复试,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
4.推免工作督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教工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5.推免工作联系人:乔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4106。
八、其他
1.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发放,预计2026年6月下旬。体检工作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进行。
2.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申诉电话:027-87280195
学院申诉邮箱:zhangjin@mail.hzau.edu.cn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9月9日
附件1-复试考核申请表.docx
附件2-专家推荐信-直博生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