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记录。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50%(含)。
(4)经济学大类须修读完成且考试通过以下3门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工商管理大类须修读完成且考试通过以下3门课程:《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计量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或《应用多元统计分析》二选一;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须修读完成且考试通过以下1门课程:《中级计量经济学》。
2.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在计算其专业综合成绩时可给予相应加分(加分参照标准见附件1)。
(1)学术成果:本科阶段在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导师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学术论文;获得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获得省级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2)学科竞赛:作为团队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其他: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加文体活动等表现突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
(4)说明:所有加分材料落款时间须不晚于2026年8月31日;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赛事奖励,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成绩=GPA(千分位)+加分/100。
二、指标分配
学院2027年推免指标数为95个,按照专业指标、学科大类竞争性指标进行分配。研究生支教团、辅导员专项、学风建设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指标班级等专项计划由学校相关单位制定方案并实施,指标单列。
1.专业指标(≤69个)
专业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两类。
基础指标:按照各专业学生规模的10%测算(四舍五入)。
奖励指标:包括国家级一流专业、学校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等奖励指标,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 专业学生人数 | 专业基础 指标 | 奖励性指标 | 专业总 指标 |
专业奖励 | 班级奖励 |
农林经济管理 | 92 | 9 | 1 |
| 1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1 | 3 | 1 |
| 4 |
经济学 | 93 | 9 |
| 经济2302(2) | 11 |
经济统计学 | 62 | 6 |
| 经统2302(2) | 8 |
会计学 | 61 | 6 | 1 | 会计2301(1) 会计2302(1) | 9 |
财务管理 | 58 | 6 | 1 | 财管2302(1) | 8 |
人力资源管理 | 60 | 6 |
|
| 6 |
市场营销 | 56 | 6 | 1 |
| 7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51 | 5 |
| 大数据2302(1) | 6 |
小计: | 564 | 56 | 5 | 8 | 69 |
2.学科大类竞争性指标(≥26个)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优良学风建设,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按照经济学大类(共278人)与工商管理大类(含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共286人)学生规模,设定学科大类竞争性指标:经济学大类13个,工商管理大类(含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13个。
4.说明
1.获评2023-2024学年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因在学科大类,不纳入指标奖励之列。
2.如班级奖励指标因班内无人符合基本条件而有空余的,则归入基础指标在本专业使用。
3.如专业基础指标和奖励指标因专业内无人符合基本条件而有空余的,则归入学科大类竞争性指标使用。
三、推荐名单确定
1.专业指标名单。根据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各专业推免指标数确定推免资格。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GPA高者优先;GPA相同,则专业核心课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
2.学科大类竞争性指标名单。申请人根据其所在学科大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推免资格。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GPA高者优先;GPA相同,则专业核心课加权平均分高者优先。
四、材料提交
申请推免资格的本科生请于2026年9月5日(周六)17: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至新人文楼160办公室,材料包括:
(1)《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
(2)学习成绩单;
(3)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小语种等级考试成绩单;
(4)发表论文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及本人著作文章);
(5)各类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提交复印件,则需正反面复印)。
提交时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放置于透明档案袋中。未按时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40630409@qq.com,命名格式:(推免)专业班级+姓名。
五、工作时间安排
1.9月5日17:00前,学生填写申请表,提交审核材料。
2.9月9日前,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审核认定,组织有学术成果和学科竞赛奖励的学生进行线下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公示具体加分情况。
3.9月12日前,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9月16日前,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无误后进行公示。
六、组织领导
1.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向晋文 李谷成
成员:青 平 张 进 于久霞 罗小锋 颜廷武
李 剑 熊 航 池韵佳 熊 涛 曾 光
包晓岚 肖小勇 肖邦明
秘书:徐嘉楠 曾茜梓 贾红艳
2.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罗小锋 张 进
成员:熊 涛 曾 光 包晓岚 肖小勇 肖邦明
秘书:徐嘉楠 曾茜梓 贾红艳
七、监督管理
1.规范管理。学院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严格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及相关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全程回避;相关学生(含本校教职工子女)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2.信息公开。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公开信息,经公示的内容不得随意变更,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3.接受申诉。若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申诉电话:027-87288639;027-87280195
学院申诉邮箱:784476366@qq.com;2074706090@qq.com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2023(本科生院)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分实施细则.pdf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x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