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2017年以来,全院各党支部和师生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以强大先锋力量和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7周年,院党委决定,在2018年“七一”前后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员优秀(文明)寝室等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评选范围:全院各教职工党支部、本科生(研究生)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全院正式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全院各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大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学生干部、下班党员等;
理论学习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全院正式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
党员优秀(文明)寝室评选范围:有党员的本科生寝室;
(二)表彰名额
先进党支部6个(其中教职工党支部2个,本科生党支部2个,研究生党支部2个)、优秀共产党员10名(其中教职工党员3名、本科生党员4名、研究生党员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教职工2名、本科生6名、研究生2名)、理论学习先进个人10名(其中教职工2名、本科生6名、研究生2名)、党员优秀寝室和党员文明寝室共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所在系部取得突出成绩。
2.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严肃,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政治纪律严明,遵守政治规矩。
3.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制定发展计划,积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入党手续。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近两年党支部所在系部(专业)党员没有重大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学校基层党组织活动立项,近两年均有项目获得学院或学校立项。
(二)优秀教职工党员
1.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文化素养和履职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优良品质,坚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工作中求真务实,乐于奉献,工作成绩显著。
3.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注重加强与师生的联系,积极反映师生的合理诉求,主动为师生服务,群众基础良好。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情趣健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优秀大学生党员
1.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党性原则,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3.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集体主义观念强,无私奉献。
5.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近两年被学校评为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
6.积极参加支部、班级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3.坚持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联系服务师生,带头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先进性。
5.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五)理论学习先进个人
1.牢固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
2.学习态度积极,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强,能够积极参加所属党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3.学习内容全面,能够做到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又注重业务学习,通过学习使自身的理论素养得到提高。
4.学习成效明显,能够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素质和能力,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5. 学习成果丰富,党员学习手册记录全面规范,内容详实,有个人学习心得或感悟,积极撰写心得体会、评论、文章。
(六)党员优秀(文明)寝室
1、寝室政治素质过硬,能积极履行党员义务,能起模范表率作用,寝室成员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2、寝室文化氛围良好,寝室整洁美观、寝室成员关系和谐,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
3、寝室学习氛围浓郁,党员学习成绩优秀,寝室成员无作弊记录,考试科目无不及格现象。
4、党员带头树立正气、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认真积极做好入党联系人工作。
5、寝室有以下情况之一:寝室成员近两年包括党员在内有2人以上获“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寝室成员有2人以上担任校院两级主要学生干部;寝室曾获星级文明寝室称号。
符合前4条可申请党员文明寝室,5条全符合可以申请党员优秀寝室。
三、评选程序
1.广泛发动。各支部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发动支部党员积极参与,把推荐的过程变为党员受教育的过程,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干事创业、争创业绩的浓厚氛围。
2.组织推荐。各支部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后,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党委汇总。
3.党委考察。学院党委多方面听取师生意见,全面掌握现实表现。
4.进行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推荐对象,在学院进行公示。
5.集体研究。学院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6.公开表彰。学院党委发文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并组织先进典型宣传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7月6日前,完成支部推荐,提交推荐名单。
(二)7月10日前,完成组织考察和公示。
(三)7月15日前,确定表彰名单,进行表彰和宣传。
五、材料要求
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填写《登记表》报送纸质版至学院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登记表至jgxy@mail.hzau.edu.cn。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经管学院党委关于2018年七一表彰通知(含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