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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学生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6-03-17访问次数:

                                                   

一、日常教务管理

1.选 课

选课分为三阶段:预选、正选、补退选。预选结束后不满20人的,原则上该课程不开班。届时学生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程信息,确保在正选及补退选阶段补选其他课程。

注意事项:

(1)通识课选修与已修课程(含必修课、专选课、通识课)同名或内容相似的无效。

(2)通识课和体育课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门数选,由于资源有限不得多选。尤其是体育课每学期只能选一门。

(3)通识课要求四年修读不少于12个学分,各年级同学需根据各级人才培养方案上相关规定注意选择的课程类别。

(4)不按时选课,教务处将按规定时间自动关网,超过期限无法补退选。

具体管理办法详见学生手册《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选课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2.成绩核查

(1)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一周之内(从开始上课算起)提出核查申请有效,其它时间提出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查询范围:仅受理前一学期的课程成绩查询申请(含正常考试、重修考试成绩),其它学期的查询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程 序:①进入教务处主页学生下载专区下载《华中农业大学课程成绩核查申请表》,填写具体、完整在申请时间内送交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副楼A209);②开学第三周左右学校教务处会对确实存在错误的成绩进行更正,相关同学可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看自己的成绩库。

注意事项:学生核查成绩一律按规定程序办理,私自找任课教师或其它途径核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3.课程重修

(1)申请时间:根据学校下发的具体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重修手续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再补办重修手续。

(2)注意事项:

①上网查看课表,确认本学期是否开设了你所涉及的不及格的课程,重修选课仅限选本学期开课的课程。

跟班重修者如有时间跟班听课,请先与任课老师联系,平时成绩将参加总评。经任课老师同意直接参加重修考试者,无平时成绩,卷面成绩则为总评成绩。

大一不及格的课程(公共基础课如:英语、化学、物理等)一般会设重修考场,届时一定要到重修考场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容易丢失。大二以后不及格的一些专业课程(人数相对少)一般不会设重修考场,请与任课老师联系。

必修课不及格必须重修,直到及格为止,否则不能毕业;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选修其他课程,毕业时达到要求的选修课学分即可,不及格课程的成绩仍在成绩库中。

⑤具体操作如有变动,以当学期重修通知为准。

4.课程缓考

(1)条 件:因重大疾病,或与其它主修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等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某门课程的考试,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

(2)程 序:进入教务处学生下载专区下载《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缓考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由任课教师签字(如因病缓考,提供相关证明)——送交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副楼A209)审批——被批准缓考者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缓考考试(具体安排以当学期通知为准)。

5.补办学生证

(1)时 间:每年六月、十二月的第一周

(2)程 序:进入教务处学生下载专区下载《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填写完整送交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副楼A209)审查(照实填写乘车区间,如与入学时不同,需有相关部门开具证明);照片一张(背后填写学号、姓名班级)

6.抵减通识课学分

参加辅修或双学位的学习,最多抵4个通识课学分。冲抵的学分不在系统中显示或抵消,由学校在毕业学分清理时统一处理。

7.认定课外学分

(1)申请时间:根据当学期学校教务处通知而定

(2)认定范围:课外学分认定包括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科研训练、学术成果、技能考核、学术讲座及课外阅读等类别。各项成果、奖励及活动等必需为本科学习期间完成。

(3)认定程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交到院教务办公室。参加辅修、双学位学习获得的学分由学校统一按相关规定处理,不需要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复核,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具体要求详见学生手册《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二、实践教学

1.大学生科技创新(国创、SRF、“春苗计划”)

(1)申请时间:国创一般情况下是每年的3-4月份,SRF和“春苗计划”申请时间为每年10-11月。具体申请时间以相关通知为准。

(2)立项答辩:国创立项答辩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SRF和“春苗计划”立项由学院组织答辩,学院根据学校立项指标上报拟立项SRF项目至学校教务处,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审核发文,“春苗计划”则根据申请择优立项。

(3)经费支持:国创、SRF项目经费均由学校下拨支持经费,“春苗计划”项目则由学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予以支持。

(4)经费报账:所有项目均要求按照项目实际支出报账,并且需要项目负责人、项目指导教师、经费审批人审核及相关经费负责领导签字确认。其中,国创项目经费审批在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张强老师处,SRF和“春苗计划”项目经费审批在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副楼A209)赵惠芹老师处。经审核确认后,项目负责人方可凭相关凭证和票据前往计财处报销。

(5)进展检查:国创、SRF项目每年年底(11-12月)进行中期进展检查,“春苗计划”项目每年4-5月进行中期进展检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6)项目结题:每年分两批进行结题,第一批结题为5月份,第二批结题为11月份。国创结题答辩由学校教务处统筹,SRF和“春苗计划”结题答辩由学院统筹,通过结题者,获得结题证书,可抵扣相应课外学分。

2.毕业论文(设计)

(1)选题:第7学期开学前四周(每年9-10月),确定论文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2)开题答辩:第7学期学期末(每年12月-次年1月初),各系集中开题。

(3)中期检查:第8学期8-10周(4月中旬),各系集中进行中期检查

(4)论文检查与检测:第8学期13-15周(5月中下旬),学校抽检与学院普检。

(6)论文评阅与答辩:第8学期16-17周(6月初),全院集中答辩。

(7)装订存档:第8学期17-18周(6月中旬),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相关材料。

(7)优秀毕业论文评选:第8学期17-18周(6月中旬),各系根据指标推荐省优、校优论文。

各环节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参照当年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3.实习实践

(1)暑期社会实践

开课学期:第4学期暑期,3周,由各年级辅导员统筹。

(2)教学实习

开课学期:第6学期暑期,4周,由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统筹安排。

实习形式:集中实习、自主分散实习

考核方式: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与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以及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的质量进行考核。

具体要求详见《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

(3)毕业实习

开课学期:第8学期,4周

实习形式:自主实习

考核方式: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与校内指导老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以及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的质量进行考核。

4.专业竞赛

根据各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设立专业核心技能竞赛,学生专业基础及兴趣爱好自行选择参加,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5.实验中心资源共享

(1)实验室开放:学生可根据需要并履行相关借用程序进入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各功能实验室学习。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控制室:人文楼M411,吕老师,02787286909

(2)实验室软件资源共享:在校学生及教师可登陆经济管理学院虚拟仿真实验平台(http://simjg.hzau.edu.cn/)进入相关课程及软件的学习,无需预约。

   (3)实验教学研究室(人文楼M408)、创客空间(人文楼M409)对外开放:各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学生创业团队等可根据团队需要,履行相关预约程序借用实验教学研究室和创客空间。联系人:赵老师(027-8728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