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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通知】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9访问次数:

为支持本科生进一步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增强学生实践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学校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所学专业的技术研发成果、或者学校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等为基础提出申报。

二、申报数量及经费

2018年,我校拟推荐立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120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15项左右。创新训练、创业训练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1-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为4-6万元/项。具体经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面向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项目开展时间为1年半至2年,要求项目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验收。原则上项目负责人为2014-2015级(动物医学专业2013-2014级)学生的项目此次不予立项。

(二)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从已立项2018年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项目中遴选产生。申报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应有创业兴趣并有一定创新训练基础,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应以前期创新训练(或创新性实验)成果为支撑。已立项学校本科生科技创新专项、创业扶持的项目不予重复立项,此前国家级、校级创新创业类项目(除2018SRF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组成员此次不得重复申报,此前申请项目终止的项目组成员此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创新训练项目申报对象为个人或团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对象仅限学生团队,团队成员不超过5,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每名学生不能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负责人。

(四)每个创新训练项目需配备1名相关学科的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原则上需配备2名指导教师,其中1名为具有科技开发实力、创业教育经历或创业实践阅历的校内导师,1名为具有创业实战经历的企业指导教师。每位导师指导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具体安排

(一)申报

有意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请于学院规定日期前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子版:745708997@qq.com

纸质版:人文楼副楼A209

提交时间:42日上午11:00

(二)评审

创新训练项目遴选由教务处集中安排,于49- 13日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初评,拟于414日对初评通过的项目组织现场答辩,择优遴选。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遴选由校团委集中安排。

(三)公示立项

公示期无异议后,学校于4月下旬发文公布推荐立项名单,确定推荐资助项目,并报湖北省教育厅、教育部备案。

附件:

1. 学院提交材料清单一览表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3:“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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