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落实人才培养的实习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敬业精神,促进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现将2017年本科教学实习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14级全体本科生
二、实习时间
7月-8月(不得少于4周)
三、实习形式
学院集中实习、自主分散实习
四、实习要求
(一)学院集中实习
1.学院根据学生专业与教学实习基地岗位需求,采取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配备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
2.实习期间,由“双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安全与实习指导工作。学生需按照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实习,并根据实习内容填写《实习日志》。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相关实习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自主分散实习
学生可以参加各大名企(全球500强或者全国100强企业)全国范围内对外公开统一举行的暑期实习生招聘,被招聘单位成功录取的学生,可按照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自主分散实习。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要求如下:
1.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须与专业相匹配,且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实习招聘。
2.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学生需提供《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家长同意书(见附件2)、实习单位招聘通知、录取通知(接受函),将以上三项材料提交至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A209)。
(2)申请时间:3月10日-5月20日
3.审核公示:学院统一审核并定期公示,公示时间如下:
第一批审核公示时间:2017年3月31日
第二批审核公示时间:2017年4月26日
第一批审核公示时间:2016年5月23日
▲若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4.实习结束后,所有参加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以及实习期间相关图片证明材料等,并公开进行15分钟的现场答辩(答辩时需准备PPT和实习视频)。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2:自主分散实习学生家长同意书.docx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实习管理办法.doc
经济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