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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9-19访问次数:

为做好学院接收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和学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校发〔2019130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公正、规范透明、注重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组织机构

1.复试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副书记、副院长及各学科方向责任人等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

秘书:乔学琴(联系电话:87282141

2.复试小组

按照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每组由5-7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

二、复试对象

志愿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向我院提交推免复试申请、接到我院复试通知、获得所在院校推免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获得我院2019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于复试,但须向学院提交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申请。

三、复试原则与内容

1.复试原则:分类考核、品德为先、注重质量、自主选择、择优录取。

2.复试内容:主要以综合面试为主,既要注重对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外语水平的考查,又要注重对思想品德、学术道德、心理素质、兴趣特长等的考察,每人10分钟。

四、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2019925日上午8:00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emc.hzau.edu.cn/info/1069/3548.htm)、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原件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获奖证书原件、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在四教B313进行资格审查并候场。证件丢失者,需开具有效证明。

坚决杜绝代考等舞弊现象,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2.综合面试

      时间:2019925日(星期三)上午8:30

1)分组安排

序号

一级学科

招生专业

面试地点

1

农林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四教C302

2

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

四教C304

3

应用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数量经济学

金融学

四教C307

2)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评分*0.8+外语能力面试评分*0.2

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50% +综合素质成绩×50%。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是考察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主要是考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等,外语能力主要考察外语听说能力。

、预录取

1.名单确定:根据复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复试成绩、预录取学生名单将于927日前在学院网页公示。

2.发送拟录取通知:正式录取工作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系统进行。学院通过推免系统向预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截止时间前(具体另行通知)通过系统接收拟录取通知,逾期不接收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导师选择: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先由学生填报导师申请表,导师据申请表及招生计划确定是否录取。三个志愿均未满足的考生,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调整。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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