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其提供规范、系统的理论与科研训练,培养其学术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入学教育
博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后必须参加入学教育,主要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教育
2.学术道德规范与诚信教育
3.学院研究生培养流程与各项规章制度
4.学风与安全教育
5.校情、院情教育
6.学科专业介绍
7.研究生职业生涯发展
二、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导师(组)指导下,根据课题组需要、研究生培养要求及其个人特点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课程学习方案。
2.博士研究方向与论文选题。选题确定后,于10月下旬提交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学院组织专家集中审核选题,论文选题必须符合农经学科方向,审核未通过者,重新在导师指导下选题。
3.学术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要求。
4.文献阅读(含国内外经典和前沿文献)要求。要求阅读2+X本经典著作,“2”为《资本论》(第一卷)、《国富论》,“X”由各学位点指定统3本以上专业经典。
三、课程学习
课程学习要结合个人培养计划,突出理论功底、规范方法和学术创新方面的训练。
跨专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基础课程中选择补修相应学分。
四、学术交流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8次以上课程学习以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不含师门学术沙龙活动),其中至少3次为学生本人各类学术会议(包括学术年会)或学院“博士生论坛”所做的学术报告,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载表”,经导师签字后交学院审核合格后方为通过。
五、社会实践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结合学位论文工作,在学院科研基地或其他科研基地参加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不低于4周,撰写专业实践报告,经实践单位证明、导师评阅后交学院审核,通过后获得社会实践环节2学分。
六、资格考试
所有在籍博士研究生(包括已获硕士学位的博士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在完成课程学习,修满课程学分后必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包括基于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管理经济学等方面理论深度的“三高”考核,以及基于“2+1”经典著作阅读即《资本论》第一至二卷、《国富论》+《组织与管理的实证研究方法》(徐淑英著,企业管理类)或《Research Methodology in Applied Economics》(Don Ethridge 著,农经、产经类)的理论宽度的考核。
未通过资格考核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进入论文开题报告和论证环节。未通过考核者,半年后可申请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开题报告与论证
博士研究生必须在修满课程学分和通过资格考试后方可开题。开题一般于研究生入学后第2-4学期完成。
预开题由导师在学院规定具体时间内由导师确定安排,预开题报告应公开召集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正式开题和毕业论文研究进展汇报由学院统一组织,分学科组进行,实行论证专家组组长负责制。专家组成员包括不少于2位校外专家成员,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专家组对选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思路与研究模型、可行性等重点论证,形成明确的选题评议意见与建议。
未能顺利通过开题者,不能进入下一培养环节,且只能半年后重新申请开题。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选题出现重大变动,必须重新申请开题。
开题与论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参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开题报告写作规范》。
八、中期考核
所有在籍的博士研究生在第五学期进行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同时考核博士研究生学科系统知识、学科经典著作选读和课程学习情况;其参与的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科研活动的情况;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掌握的从事科学研究的技能与方法;以及至科研基地实践的相关情况。中期考核采取口头汇报的形式,考核评定等级。具体要求按《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细则》执行。
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论证后一学期开始进行,学生可根据论文研究进展情况申请。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论文研究方向把握,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
2.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3.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中期检查报告实行专家组组长签字负责制,导师加强指导,学院加强审核。
未能参加并顺利通过中期检查者,不能申请论文答辩。
九、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学生科学研究能力与研究结果、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的全面总结,是反映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是申请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学生用于学位论文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学位论文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写作规范》。
十、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生在完成上述各必需环节和论文撰写后,达到学院规定的论文发表要求(发表论文的内容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高度相关)者,可申请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实行全盲评,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双向匿名评审论文。评阅要求参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实施。评阅未通过者,可对论文修改完善,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评阅1次。
学位论文答辩分为预答辩和答辩,预答辩须在提交论文评阅前1个月完成,由学院统一组织,分学科组进行。
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匿名评阅并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方可组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
论文答辩时需出示相关的科研原始记录与图片等,出现论文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博士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2年内补充修改论文资料,重新答辩1次。没有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毕业答辩。
指导导师负责论文质量、答辩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论文评阅与答辩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负责学位授予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申请论文答辩的成果条件、论文评阅、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要求等具体要求参见《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工作细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及学院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完成必须环节并合格、取得相应成果、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意见及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完成学校“离校程序单”上的规定程序方可离校,否则暂时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二、补充说明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上述各环节的完成与否指导老师负有首要责任。导师指导小组名单应由学院统一动态更新,尤其是博士论文扉页名单应统一制定。
未能完成上述流程,不能顺利毕业者,达到学校规定年限,学院和导师应做好分流和劝退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须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由学院另行制定详细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15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统一进行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