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科研管理和学风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院的要求,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检查对象及范围
检查对象:2014年科研记录检查不合格的研究生;2015年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在校研究生(含博士、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二、检查时间安排
2015年12月22日——28日,学生自查
2015年12月29日——30日,以专业为单位上交科研记录本
2016年1月5日前,学院集中检查
三、检查内容
1、定性型科研记录内容的完整。定性型科研记录内容应包括文献的阅读(文献目录资料、阅读笔记、阅读心得),专业类书籍的读书笔记,学院、专业或导师组织的各类交流会、研讨会等的主要内容记录及心得,以及在进行论文写作时的简要选题思路、写作大纲、创新之处等。主要检查所记录内容是否具有连贯性与逻辑性,是否与个人的研究成果相关。交流会或研讨会等的记录必须注明详细时间、地点及主持人。
2、定量型科研记录内容的客观性。定量型科研记录包括研究设计、数据与原始资料、调研问卷、调研方案、调研结果分析、研究成果等。调研记录须注明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地点、人物和调研目的和成果。主要检查所记录内容是否真实。要求调查问卷实物和访谈记录实物,并注明调查目的、对象、范围以及时间、地点。
3、导师或课题组检查科研记录情况。导师或课题组应关注研究生科研进展,对研究生科研记录须定期检查、批阅、指导。
四、要求与说明
1、重视此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导师应至少每月对学生的科研记录检查一次,检查后应签署意见或给出评语。
3、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是课题中期检查、毕业论文答辩的必备要件,没有科研记录或记录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具备课题中期检查、毕业论文答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