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管理办法》规定,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国家级/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后简称“国创”“省创”)项目进展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学院组织湖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后简称“SRF”)项目、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后简称“春苗”)项目进展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进展检查
(一)检查对象
此次进展检查的对象包括以下项目:
1.2021、2022年国创/省创项目(2021年5月、2022年5月立项);
2.此次未参与结题验收的2022年SRF项目(2021年12月立项,项目编号“2022”开头);
3. 2021年春苗项目(2021年12月)。
注意:
1.立项年份以项目编号前四位(春苗前6位)为准;
2.此次参与结题验收的项目不参与进展检查。
(二)进展检查程序
1.负责单位
学院组织项目进展检查工作。
2.检查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0日前登录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在线填报、提交项目的进展检查报告,线下同步提交实验记录本(过程记录材料),并及时联系指导教师在线审核、线下检查实验记录本并签字;春苗项目将进展检查报告(PDF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1026077395@qq.com即可。
(2)各项目指导教师于11月21日前线上完成进展检查报告的审核,线下完成实验记录本的检查、签字。
(3)11月23日开展中期检查汇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1日前,将汇报PPT和进展检查报告(PDF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1026077395@qq.com。
(3)学院于11月25日前线上完成进展检查报告的院级审核,线下完成实验记录本的专项检查。
(4)学校审核无误后发文公布项目进展检查结果。
二、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对象
此次结题验收的对象包括以下项目:
1.2020年国创/省创项目(2020年5月立项),此次须全部完成结题验收,不再延期。
2.尚未结题的2021年SRF项目(2020年12月立项,项目编号“2021”开头),此次须全部完成结题验收,不再延期。
3.2021年国创/省创项目(2021年5月立项)如已完成研究任务或达到结题要求,可参与结题验收。
4.2022年SRF项目(2021年12月立项,项目编号“2022”开头)如已完成研究任务或达到结题要求,可参与结题验收。此次未结题项目,2023年5月须全部完成结题验收。
5. 2020年春苗项目(2020年12月立项,项目编号“JG2020”开头)此次需全部完成结题验收,不再延期。
注意:
1.2022年国创/省创项目,原则上不参与此次结题验收,最早明年结题,此次参与项目进展检查。
2.此次结题验收工作结束后,还有未结题的2020年国创/省创、2021年SRF项目、2020年春苗项目,将统一做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题程序
1.负责单位
省创项目、SRF项目、春苗项目由学院组织结题评审;国创项目由学校组织结题评审。
2.结题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0日前登录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平台,在线填报、提交项目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线下同步提交实验记录本(过程记录材料),并及时联系指导教师在线审核、线下检查实验记录本并签字。春苗项目将结题报告和支撑材料(PDF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1026077395@qq.com即可。
(2)各项目指导教师于11月21日前线上完成结题报告审核,线下完成实验记录本的检查、签字。
(3)学院于11月22日-25日邀请专家对省创、SRF项目、春苗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4)11月23日开展结题检查汇报,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1月21日前,将汇报PPT和结题报告(PDF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命名发送至邮箱1026077395@qq.com。
(5)11月25日前学院管理员完成线上审核,提交评定结果至学校备案,并线下完成实验记录本的专项检查。
(6)学校拟定11月22日-27日期间组织国创项目线下汇报答辩评审,并对各学院项目实验记录本展开抽检。国创项目团队可同步准备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
3.公布结果
学校对学院评审结果审核无误后,发文公布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统一为结题合格的项目组成员认定创新创业学分。项目组成员及导师可在系统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三、几点说明
(一)项目进展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均统一在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春苗项目以电子版发邮箱的方式开展结题和检查。评审方式为线上评审、线下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
(二)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各项目每半年接受一次进展检查。国创、省创项目结题前需提交至少两次进展检查报告并审核通过,SRF项目和春苗项目结题前需提交至少一次进展检查报告并审核通过,否则系统无法提交结题申请。
(三)参与此次进展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项目,如实验记录本(过程记录材料)缺失,检查和验收不予通过。
(四)根据结题验收情况,学校、学院将予以优秀、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优秀项目比例不超过总项目数30%。对于研究成果不符合基本要求,评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整改或终止处理。
联系人:时林;
电话:027-87282246;
邮箱:1026077395@qq.com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展检查表(春苗项目).doc
附件2 经济管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及附件材料(春苗项目).doc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