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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2023年国家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评审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访问次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我校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华

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校发[2022]2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1.学院成立“国家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同学的评审及推荐工作。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并采取回避制。评审专家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备案。

2.学院确定评审方式,评审结束后,将申请人名单按专家评审结果排序汇总,填写《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评审汇总表》。

二、评审及推荐要求

详见《国家公派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评审注意事项》

三、评审时间安排

1.学生准备

510日前,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并按照材料清单(附件1) 准备申请材料。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510日开通,学生即可报名。报名完成后打印申请表,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送交至学院附楼218办公室李晶老师处。

2.学院评审

2023522日前进行学院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15日前,学院提交学生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四、学院汇总材料时间及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院收集材料时间:2023515日上午下班前

学院收集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需要word电子版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需提交, 同时需要word电子版

4.国内导师推荐信(同时需要PDF电子版

5.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入学通知/邀请信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入学时间应不早于20236月,同时不晚于20241231日);

d.国外指导教师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全额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

g.工作或学习语言(英语或其他语种);

h.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6.学习计划(外文)

外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外语水平证明

10.有效身份证

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免试推荐研究生水平证明(应届本科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须提交)

 1.申请人材料清单.docx

 3.初审意见表.docx

 4.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

 6.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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