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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物资及服务购置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9-07-16访问次数:

第一条  为规范仪器设备和家具等物资采购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华中农业大学货物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物资及服务采购活动,指学院以购买、委托开发、自我开发等方式获得仪器设备、数据库、软件及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物资及服务采购活动,指申请使用学院教学业务费(包括本科和研究生)、学科建设经费、学院发展基金、教师个人科研课题等经费的采购活动。

第四条  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购置申请人对所要采购的物资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及论证。

第七条  拟购置单价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电子商城、网上竞价系统、商务询价谈判三种形式中任选一种来落实采购;单价2万元以上或总价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学院统一采购的要求,填写《华中农业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申请表》暨《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详见附件内容)等材料到学院办公室,以便向学校采购招标中心报备审批。采购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验收,提交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及相应的物资购销合同交学院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八条  拟购置单价在10万元以上或总价在2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需填写提交《华中农业大学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申请表》暨《华中农业大学大额购置项目申请书暨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到学院办公室,以便向学校采购招标中心报备审批,采购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验收,提交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及相应的物资购销合同交学院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九条  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需按学校要求填写提交《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申请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申请报告》、《学院专家评审组对该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等材料到学院办公室,以便向学校采购招标中心报备审批,采购完成后需按学校要求进行验收,提交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及相应物资购销合同交学院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十条  单价2万元以上或总价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采购,需填写《华中农业大学工程类项目采购申请表》。

第十一条  学院一般于每年11月初征集下一年度的采购申请,采购申请提交到学院办公室,汇总后安排专家行论证,办公会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采购要求来落实执行。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会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材料可对应不同采购压缩包下载查询。

附件1-《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申请表》(申请人需在采购管理系统中提交).doc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购置项目申请书暨可行性论证报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doc

附件3-----货物校内分散采购范围及采购方式.docx

附件4-----华中农业大学网上竞价采购管理试行办法.docx 

附件5-----物资集中采购校外委托招标方式工作流程.docx 

附件6.1---物资集中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工作流程.docx

附件6.2--《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模板及要求.doc

附件7----《华中农业大学合同审核表》(仅适用于国资设备处集中采购的物资且必须双面打印).doc

附件8-----设备(软件)购销合同(内贸)范本.doc  

附件9-----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验收报告单范本.doc 

附件10---应标公司需提供的资料清单---参加商务询价谈判采购的模板---2019.6.24.docx 

附件11----最新合同审核表模板--2019.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