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发展智慧农业是建设现代农业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方向。深刻理解智慧农业,明晰智慧农业发展内涵,破除智慧农业发展障碍,进而科学设计智慧农业发展策略,对加快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关键词:智慧农业 发展障碍 路径与策略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具有经济、社会和生态等多重价值功能。智慧农业则是依托于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设备,对农业全产业链进行智能化、精准化的管理与控制,是一种更为高级高效和系统化的农业生产形式,主要体现为:农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操作、农业管理过程的智能化控制、农产品物流运输的系统化管理和农产品销售的电子化交易等。可以说,智慧农业是农业中的智慧经济。
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就智慧农业发展问题作出部署安排,深刻揭示了发展智慧农业对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性。一方面,智慧农业的发展能够显著提升我国农业的科技含量,依托信息时代的技术优势,大幅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从而改变我国传统农业和小农生产的落后局面;另一方面,通过智慧技术工具的应用,实现化肥、农药等要素投入的精准化和靶向化,由此减少投入成本和降低污染排放,实现农业产出的高效率和产品的高质量,最终促使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智慧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分散细碎和土地生产经营规模的狭小
土地是农业生产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开展智慧农业生产的基本前提。基于我国农业家庭经营的制度安排,在农地产权的分配方面采用了均分制的办法,即根据土壤肥力、距离远近和灌溉条件等,按照家庭人口数量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一方面造成了单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地规模极为有限,另一方面造成了土地细碎化的问题,即同一农户经营着不相连的多个地块。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推进农地的流转与集中,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集中,为现代设施设备运用创造便利条件。
然而长期以来,构建规模化的农地经营格局却并未取得明显成效,延缓与阻碍了智慧农业的发展进程。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户普遍将保有土地经营权视为抵御务工风险的最后屏障,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大、就业机会缩减的情形下,农户更倾向于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家庭剩余劳动力能够通过小规模的农业活动获得“劳有所获”的价值感,以及满足部分家庭农产品的消费需求;三是即便农户家庭实现完全的城镇化转移,传统的乡土情结也可能使其宁可弃耕抛荒,也不倾向于通过农地交易市场转出土地承包权。
工业化城镇化老龄化使高素质人才缺乏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快速推进的工业化进程,使得大量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而转移的劳动力多以青壮年人口为主,致使农村原有的人口结构、家庭分工模式发生改变,由此形成了对智慧农业等先进农业生产理念引入和现代信息装备技术运用的阻碍。具体表现为:一方面,因为大部分留守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进行农业生产主要依靠传统的生产经验传承,所以对农业生产的新理念和新技术接受程度较低;另一方面,留守劳动力的农业经营目标发生异化,其追求的不再是产出最大化和收益最大化,而是劳动价值感和田园生活幸福感,因而其对新理念和新技术的客观需求也相对减弱。更为重要的是,智慧农业属于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智慧农业不仅是技术采纳问题,还需要实时关注市场信息、对农业生产新技术咨询,掌握和熟悉各种现代化、智能化的机械装备等操作技能,以及对经营销售过程做到数据分析和精准控制等。因此,智慧农业的发展需要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熟悉尖端智能设备操作和精通农业信息化的高素质人才。而这类人才即便是在条件较好的城市中都较为稀缺,在工作与生活环境相对较差的农村地区,则更是凤毛麟角。
巨大投入需求下的资金资本短缺
智慧农业的发展往往需要大量的现代信息技术和高科技智能化设施装备予以支撑,而这类设施装备,不仅面临着较高购置成本所带来的资本需求,而且也面临着长期维护所造成的投入门槛。尽管国家采取了农机补贴的相关政策,但多适用于一般性的农机装备。在农户层面,智慧农业发展需要应对的不仅有农户传统生产行为惯性的阻碍,还有生产要素投入不足的制约。即使是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层面上,智慧农业发展要求的也不仅是独立经营主体的资本注入,而是多主体、全链条的协同投资,以充分发挥其互联互通的效率价值,这就会产生高昂的交易成本与较大的交易风险等问题。在政府层面,智慧农业发展需要的也不单纯是一次性的资本注入,而是长期性的资本投入,特别是在考虑到设备易损性和专用性问题的情况下,后期保养维护的资本需求更为庞大,由此若以政府主导来促进智慧农业的发展,也会对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
推进智慧农业健康发展的基本策略
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和高水平农田建设
由于小规模、细碎化的农地经营格局无法满足智慧农业发展的农地经营规模门槛要求,所以需要合理的土地置换和推进高水平的农田建设。具体的策略包括:其一,鼓励农户之间的土地置换,以实现各个农户家庭内部的连片经营;其二,支持农户连片种植,不同农户的一致化种养决策可以在保持土地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农户间的自发联合以及规模经济性;其三,强化基层政府的农地管理职能,在村组层面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以整组甚至整村的形式整合和配置土地资源,借助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本实力,科学制定农地的种养规划,促使各方主体联合经营,实现利益共享,构建智慧农业发展的群体合力。
培育培养高素质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
考虑到农村剩余劳动力难以契合智慧农业发展对劳动力素质方面的较高要求,这就需要着力打造职业化、高素质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具体的策略包括:其一,建立农民职业培训学校,同注重理论素养培养的农业类院校不同,农民职业培训学校扎根县乡,旨在培养掌握扎实专业务农技能的“实干型”人才;其二,建立农民的职业发展通道,特别是职级晋升通道,这不仅有助于不同技术等级的人才形成明确的“传帮带”链条,而且有助于激励农民参与到农业发展新理念、新技术的学习和运用之中;其三,发掘和培养农业企业家,在这些致富带头人的影响下,引导小规模农户采纳智慧农业发展的新理念和新技术。
大力推进和发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现实背景下,不管是小规模农户,还是旨在进行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又或者是政府相关部门,均难以成为智慧农业发展的资本投资主体。这就需要另辟蹊径,充分发展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专业化的农业服务组织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望通过农户的连片种植来获得服务提供的规模经济性,从而成为支撑智慧农业发展的市场主体。伴随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的逐渐成熟,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会对各类服务经营组织在采纳智慧农业发展方面的相关策略形成激励作用,以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服务成本。与此同时,服务经营组织可能涉及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因而在协同不同生产环节方面所需要的成本会大大降低。具体策略包括:其一,鼓励农户的连片种植,为服务规模经营形成充分的市场需求,以刺激服务经营主体进入市场提供服务;其二,给予适当的补贴,扶植专业化的农业服务供应商积极配备智慧农业的设施装备,着力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
【本文作者分别为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农业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研究”(项目编号:20AZD09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宋伟、吴限:《大数据助推智慧农业发展》,《人民论坛》,2019年第12期。
责编:司文君 / 贺胜兰
声明:本文为《国家治理》周刊原创内容,任何单位或个人转载请回复国家治理周刊微信号获得授权,转载时务必标明来源及作者,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