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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16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1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落实人才培养的实习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敬业精神,促进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现将2016年本科教学实习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13级全体本科生

二、实习时间

7-8月(不得少于4周)

三、实习形式

校外集中实习、校外分散实习

四、实习要求

(一)校外集中实习

1.学院根据学生专业与教学实习基地岗位需求,采取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配备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

2.实习期间,由“双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安全与实习指导工作。学生需按照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实习,并根据实习内容填写《实习日志》。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相关实习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校外分散实习

学生可以参加各大名企(全球500强或者全国100强企业)全国范围内统一举行的暑期实习生招聘,被招聘单位成功录取的学生,可按照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自主分散实习。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要求如下:

1.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须与专业相匹配,且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实习招聘。

2.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学生需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家长同意书、实习单位相关招聘通知、录取通知以及接受函等材料提交至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A209)。

2)申请时间:310-520

3.审核公示:学院统一审核并定期公示,公示时间如下:

第一批审核公示时间:201641

第二批审核公示时间:2016429

第一批审核公示时间:2016523

若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4.实习结束后,所有参加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以及实习期间相关图片证明材料等,并公开进行15分钟的现场答辩(答辩时需准备PPT和实习视频)。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教学实习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教学实习报告.doc

附件3: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4: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实习管理办法.doc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