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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关于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26访问次数:


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7〕13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将2024年6月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工作安排

1.2024年6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时间在6月中旬。

2.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学位评定工作主要环节时间线做

       如下安排:

学院主要环节

614日前学位评定

论文盲评内审(博士)

2月23日前

预答辩(博士)

3月9日前

论文复制比检测

博士第一批315日前

博士第二批45日前

硕士322日前

论文盲评送审

博士第一批322日前

博士第二批412日前

硕士41日前

论文答辩

6月8日前

学院分会审议

6月14日前

二、博士学位论文内审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内审工作是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规定环节,要求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照要求,匿名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通过评审才能进入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其他环节。

三、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规定环节,是分流淘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距正式答辩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前完成,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校研务〔2020〕30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统一安排博士研究生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在“预答辩”模块填写、提交预答辩信息,经导师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公告。

预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并填写、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后修改审核表》,经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复制比检测环节。

四、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

复制比检测是预防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途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仅为辅助工具,不得以复制比检测结果代替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的把关。

复制比检测在学位论文评阅(盲评)前进行,学院将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学〔2020〕4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的几点说明》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复制比答辩后抽检在学位论文答辩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的一周内进行,具体名单由研究生院提供,后抽检不通过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一)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1.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均应参加盲评,盲评结果为不通过者,不得举行学位论文答辩。

2.博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

3.论文送审前,研究生需要提交纸质版《论文盲评审核表》,并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信息,并按规范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博士:

1)博士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论文格式应符合《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校发〔201773号),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除致谢及成果发表等个人信息。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LW”(“_”为英文输入法的下划线,下同),例如:10504_2012306010078_LW

2)论文摘要(txt格式电子版)。摘要要求中英文,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ZY”,例如:10504_2012306010078_ZY;

3)《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学号_ZPB”,例如:10504_2012306010078_ZPB。

硕士:

论文送审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例如:2016301110501张三。

六、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申请

申请6月学位评定的博士研究生在510日前、硕士研究生在520日前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在“学位论文答辩”模块在线提交答辩信息。

(二)资格审查

研究生申请学位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中进行,学院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学分修读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论文评阅结果、申请学位创新成果、学费清缴等。其中,博士研究生学籍未满四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籍未满三年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三)学位论文延迟上网的审定

申请学位论文延迟上网的研究生,请于520日前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在“学位论文管理”模块在线提交“涉密或延期上网论文”相关信息。

(四)申请答辩及毕业程序

1.填写《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表》、《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提前三天将材料交至院研究生办公室(人文楼附楼218)李晶老师。

2.准备答辩材料

①学位登记表(2份);

②毕业登记表(2份,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高校教师、同等学力博士申请学位人员无此表);

③答辩评分表(1式6-8份,其中有一份为汇总表,由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后上交学院);

④论文修改意见鉴定存查表(1份);

⑤学位信息登记表(1份,学位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必须输入完整并保证准确)

⑥论文答辩记录纸(含答辩决议书,由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后上交学院);

⑦投票表决单(1式6-8份,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必须8份,其中一份为汇总,由答辩秘书领回,答辩后上交学院);

⑧成绩单(3份)

以上材料中,学位信息登记表、论文修改意见鉴定存查表、毕业登记表和学位登记表请研究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页(业务流程>学位授予>申请论文答辩相关表格)下载,研究生成绩单由学院统一出具。(注:学位信息登记表、学位登记表和毕业登记表可用计算机录入后输出,但必须亲笔签名)。

3.答辩

申请6月学位评定的研究生论文盲评结果出来后,以导师为单位安排答辩,答辩地点请提前学院网上预订教室,2024年6月8日前完成答辩

严格实行答辩公告制度。学位论文答辩前3个工作日,拟答辩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学位论文答辩公告”在线提交答辩信息,学院教学秘书审核。答辩公告由研究生院统一发布。不提交公告者,答辩视为无效。答辩信息包括答辩人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论文简介、学术成果等。

答辩程序为:①答辩秘书向听众介绍答辩学生和答辩委员会成员;②学生陈述学位论文内容(博士生60分钟,硕士生30分钟,要求制作PPT):③答辩委员评议并提问;④学生回答问题(要求简洁、切题,杜绝答非所问);⑤学生和听众退出答辩会议室,导师向答辩委员介绍学生的学习和科研情况;⑥答辩委员评分并形成答辩决议;⑦学生和听众进入答辩会议室,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决议。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鼓励邀请校外专家,专业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中至少有1人是来自外单位生产或管理一线的专家。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中校外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人。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资格的专家担任。

以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4人是博士生导师、2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3人是研究生导师、1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和推荐人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委员会中设秘书一人,由本院在职教师担任。

注意: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实行学术回避制度,研究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如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关系、导师与学生、同一导师指导的三届以内学生、被评议人提交的成果中的合作者等应严格回避,存在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员也应酌情回避。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

4.提交答辩材料

答辩材料务必在答辩结束后3天内上交,其中论文评阅书、开题报告、课题检查记载表、成绩单由我办提供,其余档案袋上的材料必须备齐,尤其是签名处必须完整,需要学生本人和导师、答辩相关人员签名。由答辩秘书统一上交。

请注意在扉页“研究生姓名”的下面加印“学号”。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及时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存查表》,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要求提交正式版学位论文。

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则上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因故无法按时提交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审核同意,提交所在学院批准,应确保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提交。未提交学位论文者,不予学位评定。

5.学位论文提交方式

(1)纸质版学位论文。纸质版学位论文采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装订,将《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分延迟上网、涉密/公开两种)装订在论文中。博士学位论文提交3份,硕士学位论文提交2份。延迟上网学位论文需提交纸质版,涉密学位论文无需提交纸质版。

(2)电子版学位论文。研究生登录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网址http://218.199.76.207/cas-hzau/login)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具体要求请仔细查阅《论文提交说明》(网址http://lib.hzau.edu.cn/tjysm/index.jhtml)。

七、办理离校程序

八、学位授予仪式

参加毕业典礼与学位授予仪式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晶

联系电话:027-87284106

电子邮件:lijing2006@mail.hz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