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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3-10-01访问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来院工作,促进学院事业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参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工作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

3、人才引进与学科建设相协调的原则。

4、海外留学背景、外校生源及本校生源各占1/3的原则。

二、人才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范围包括:教授、副教授及博士。

(二)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包括:

1、热爱教育科研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写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副教授不超过35岁,博士年龄不超过30岁。

(三)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包括:

1、教授

博士;主持2项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或者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CSSCI/CSCD来源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2篇。

2、副教授

博士;至少主持1项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第一作者在CSSCI/CSCD来源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8篇,或者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SCIS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在CSSCI/CSCD来源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6篇。

3、博士

1)基础和最后学历为“211工程”建设大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

2)以第一作者在CSSCI/CSCD来源刊物发表论文6篇及以上,或在《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管理世界》上发表论文或SCISSCI收录期刊论文1篇并在CSSCI/CSCD来源刊物发表论文4篇,经考核通过,直接作为师资引进;

3)以第一作者在CSSCI/CSCD来源刊物发表论文至少4篇,经考核同意,先进入学院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做博士后(在站期间享受正式职工待遇),自入站日起三年内争取到国家基金项目后即可转为学院正式教师;

4)校内毕业的博士,发表的C刊论文必须是华中农业大学博士指定期刊。

三、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1、上报计划。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各系向学院申报人才引进计划;学院讨论通过后,向学校上报人才引进计划,由学校统一向外界发布招聘信息。

2、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①个人基本情况;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证件;③学术成果及获奖情况;④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材料审查。人事秘书整理并严格核实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3位同行专家对应聘人员2篇代表作和博士论文进行评价,评价通过之后方可进行面试程序。

4、专家考核。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面试专家小组由7人组成,谈话专家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面试专家和谈话专家重复人数不能超过2人),面试获得5人同意、谈话获得4人同意者视为考核通过。

5、报批。学院将考核意见上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批。

6、办理手续。学校同意引进后,根据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才的有关待遇参照学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办公会讨论决定;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一三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