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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16-07-04访问次数:

2016年暑假,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9日(星期六)-8月30日(星期二)。为增强大家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同学们人身和财物安全,度过一个愉快的暑假,特制定以下提醒: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二、注意学习安全防范技能,在火灾、触电、水灾、泥石流、雷电、中暑等情况发生时要采取正确逃生和救治措施。

三、牢记校园110电话,在校内遇到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拨打校园110电话(87281110)和辅导员、导师电话。

四、遵守《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假期留宿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服从学校集中安排,讲究寝室卫生,保持公寓整洁,不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五、不在寝室内焚烧物品,不私拉和乱接电线、网线,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不在寝室内吸烟。不购买“三无”电器(具),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使用完计算机等电器后须及时关闭电源。

六、在无防护(保护)措施下,不站在高处擦玻璃、日光灯等,不在寝室内私自触动电路和从事其他危险活动,以免发生事故,保证人身安全。不进入公寓楼顶等危险地方,不倚坐窗台栏杆,不攀爬阳台、遮阳板(非上人平面)及门窗,寝室阳台门窗有破损现象,请及时报修。

七、平时文明上下楼梯,靠右慢行,不在公寓楼内玩轮滑和打球,遇公寓停电情况,应放慢脚步,不起哄,预防因挤压而造成事故或撞伤他人。

八、暑期在校期间,如短期外出,请告知家长、导师和实验室同学。

九、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营运证或超载的交通车船,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骑自行车、电动车外出,要对车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时刻留心身边的安全隐患。

十、不到危险地带游玩,不到江、河、湖、塘中游泳,到正规的游泳场馆游泳建议结伴同行。

十一、不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不到非法经营的餐饮点就餐,食用生冷食品时要注意是否是正规厂家的产品,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看食物的保质日期及是否变质、有异味等,防止食物中毒。

十二、不散发或张贴含有不正当内容的大小字报、标语、漫画、传单等,不传播、复制、观看、贩卖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打架斗殴、聚众滋事等违法违纪活动。

十三、不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注意网络安全,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与陌生网友见面。网上购物需提防购物陷阱和网络诈骗。

十四、正确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到矛盾要冷静处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尽量避免与他人发生争执。

十五、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请向家长、朋友倾诉或向导师、辅导员等咨询,如发现周围同学有心理方面的异常情况请及时上报。

十六、外出从事勤工助学、兼职或到用人单位实习须及时向学院报告,督促用工或用人单位为自己购买相关保险,定期向学院汇报情况,不从事高空、有毒、有害等危险性工作。谨防各种类型的经济诈骗行为。

十七、在和陌生人攀谈交往中须提高警惕,不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家庭情况和联系方式。应将导师、辅导员、宿舍同学的名字、电话告知家长,方便家长与学校、学院联系。

十八、不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十九、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请及时向老师报告,以免延误治疗时间;如同学有紧急病痛情况,请及时告之相关老师或值班人员,并及时送往校医院急诊或拨120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