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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本科生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7访问次数:

各位同学:

为更好地落实人才培养的实习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敬业精神,促进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感。现将2017年本科教学实习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对象

2014级全体本科生

二、实习时间

7-8月(不得少于4周)

三、实习形式

学院集中实习、自主分散实习

四、实习要求

(一)学院集中实习

1.学院根据学生专业与教学实习基地岗位需求,采取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统一安排,配备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校外实习指导老师。

2.实习期间,由“双导师”共同负责学生的安全与实习指导工作。学生需按照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实习,并根据实习内容填写《实习日志》。

3.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日志实习报告等相关实习材料。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自主分散实习

学生可以参加各大名企(全球500强或者全国100强企业)全国范围内对外公开统一举行的暑期实习生招聘,被招聘单位成功录取的学生,可按照学院相关要求申请自主分散实习。自主分散实习申请要求如下:

1.实习单位及实习岗位须与专业相匹配,且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实习招聘。

2.申请流程:

1)申请材料提交:学生需提供《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见附件1)、家长同意书(见附件2)、实习单位招聘通知、录取通知(接受函),将以上三项材料提交至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人文楼A209)。

2)申请时间:310-520

3.审核公示:学院统一审核并定期公示,公示时间如下:

第一批审核公示时间:2017331

第二批审核公示时间:2017426

第一批审核公示时间:2016523

▲若存在申请材料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4.实习结束后,所有参加自主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提交实习考核登记表实习日志实习报告以及实习期间相关图片证明材料等,并公开进行15分钟的现场答辩(答辩时需准备PPT实习视频)。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分散实习申请表.docx

附件2:自主分散实习学生家长同意书.docx

附件3: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实习管理办法.doc

经济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七年三月七日